第一節:會員大會
第 六 條:本系學會之最高權力機關為會員大會,其職權如下:
(一)本系學會組織章程之制定與修改,經會員大會通過後生效,但人數過多導致集會時不便,可改以舉行系主任會議
暨會員代表大會代替。
(二)預先告知本系學會舉辦之各項活動,報告經費收支等事項。
(三)本系系學會會長、副會長之選舉、罷免事項及同意權之行使。
暨會員代表大會代替。
(二)預先告知本系學會舉辦之各項活動,報告經費收支等事項。
(三)本系系學會會長、副會長之選舉、罷免事項及同意權之行使。
第 七 條:會員大會於每學期初、期末召開。
第二節:會員代表大會
第 八 條:以本系各班推派班代、副班代、總務及本系非幹部學生二名,本系會員亦可報名參加。
第 九 條:對於會議表決,應有會員代表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之同意,得通過並公告本系上同學。
第三節:指導老師
第 十 條:本系學會指導老師為一名,凡任教於本系,由系主任遴選系上專任教師擔任,以指導本系學會之運作,並報請學務處核備之。
第四節:顧問
第 十一 條:由前任會長及前任幹部擔任。
第 十二 條:指導成員給予中立建議與過往經驗談,增進本系學會技術。
第五節:會長、副會長
第 十三 條:本系學會設會長一人、副會長兩人協助會長執行系上職務。其人選由會員大會於每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公開選舉產生,會員有參選會長、副會長意願者,應於公告選舉日前一個月向本系學會登記為候選人資格,選舉結束以得票數最高者當選。
第 十四 條:會長、副會長如有怠忽職守,或其他不適任之情形發生者,得經全體會員四分之一以上人數之聯署,公開投票罷免之。凡經全 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贊成者,其罷免案成立,應立即解除其職務。會長、副會長若受記過以上處分之確定、經會員大會通過罷免或因退學及休學無法繼續執行職務,且其任期在三個月以上者,應由兩名副會長其一推派擔任。
第 十五 條:會長、副會長之執掌如下:
(一)會長:對外代表本系學會,對內主持會務。
(二)副會長:協助會長處理各項事務,會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,代理其職務並處理系上同學事宜。
第六節:系學會幹部
第 十六 條:系學會幹部為本會最高行政機構,各部門組長由會長親自指派 擔任。
第七節:系學會組織
第 十七 條:本系系學會設有活動、美宣、攝影、公關、總務、行政六組,其中、攝影、公關、總務兩組各設置組長、副組長,及組員數人,行政、美宣四組設立組長及組員數人;組員由徵才活動經各組組長面試入取後擔任該組組員,各組組長由會長親自指派擔任。
第 十八 條:會長、副會長及各組別擔任之職位與職責如下:
(一)、會長:
1、籌畫每學期之活動並分配各組工作。
2、監督本系學會各組之工作進度。
3、遴選幹部。
4、定期召開例行會議,並出席各項會議。
5、對外代表本系學會,對內監督各項事務。
6、審核各項活動簽呈及活動經費之運用。
7、為系上學生與系上溝通之橋梁。
8、負責系學會粉絲專頁的管理與宣傳。
9、會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活動副會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以上均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行政副會長代理會長職
務,由行政長代理行政副會長職務。
(二)、活動副會長:
1、會長缺席或因故無法處理事務時,為其代理人。
2、協助會長處理事務,管理本系學會出缺席狀況。
3、監督活動、攝影、美宣三組之運作。
4、負責系學會粉絲專頁的管理與宣傳。
5、負責校慶及全校性各項競賽項目之活動。
6、會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活動副會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三)、行政副會長:
1、負責人事、公文收發及製作行事曆。
2、監督系學會評鑑資料的製作與管理。
3、監督行政、公關、總務三組之運作。
4、負責系學會粉絲專頁的管理與宣傳。
5、協助會長處理事務,管理本系學會出缺席狀況。
6、活動副會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行政副會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四)、活動組
1、負責撰寫活動企劃書、細部流程表、活動成果報告書
2、活動之策畫及執行。
3、活動場地規劃、人數編排及現場秩序之維持。
4、活動各項器材設備租借之聯繫與保管工作。
5、活動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副活動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五)、公關組
1、對系內、系外之聯絡工作。
2、活動簽呈、公文及通告之發送。
3、各項活動之接待人員。
4、發送邀請函及感謝狀。
5、負責各活動時來賓之邀請及招待。
6、負責系學會網站之事項更新。
7、公關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副公關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六)、美宣組
1、負責各項活動海報、邀請卡、感謝卡、人員名牌等製作。
2、活動場地布置。
3、美工用品之管理。
(七)、攝影組
1、各項活動進行時,照片及影片之紀錄。
2、剪輯各活動所需之音樂及影片。
3、拍攝及製作活動宣傳短片。
4、攝影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副攝影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八)、行政組
1、活動所需相關資料的文書整理。
2、保存各活動資料並備份,如:書面、照片、影片…等。
3、記錄所有會議的內容及過程。
4、負責活動簽到表、報名表、問卷之設計及意見統計等表格。
5、負責系學會評鑑資料的製作與管理。
6、行政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行政副會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九)、總務組
1、擬定學期各活動預算與統整結算。
2、各月份財務報表之統整。
3、負責收取系學會費、經費提款及存款。
4、負責所有財產之管理及採買。
5、負責系上工讀生之工讀金支出。
6、總務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副總務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十)、顧問組
1、由前會長及前任幹部任期結束後,直接擔任。
2、指導現任系會成員給予中立建議與過往經驗談。
1、籌畫每學期之活動並分配各組工作。
2、監督本系學會各組之工作進度。
3、遴選幹部。
4、定期召開例行會議,並出席各項會議。
5、對外代表本系學會,對內監督各項事務。
6、審核各項活動簽呈及活動經費之運用。
7、為系上學生與系上溝通之橋梁。
8、負責系學會粉絲專頁的管理與宣傳。
9、會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活動副會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以上均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行政副會長代理會長職
務,由行政長代理行政副會長職務。
(二)、活動副會長:
1、會長缺席或因故無法處理事務時,為其代理人。
2、協助會長處理事務,管理本系學會出缺席狀況。
3、監督活動、攝影、美宣三組之運作。
4、負責系學會粉絲專頁的管理與宣傳。
5、負責校慶及全校性各項競賽項目之活動。
6、會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活動副會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三)、行政副會長:
1、負責人事、公文收發及製作行事曆。
2、監督系學會評鑑資料的製作與管理。
3、監督行政、公關、總務三組之運作。
4、負責系學會粉絲專頁的管理與宣傳。
5、協助會長處理事務,管理本系學會出缺席狀況。
6、活動副會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行政副會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四)、活動組
1、負責撰寫活動企劃書、細部流程表、活動成果報告書
2、活動之策畫及執行。
3、活動場地規劃、人數編排及現場秩序之維持。
4、活動各項器材設備租借之聯繫與保管工作。
5、活動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副活動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五)、公關組
1、對系內、系外之聯絡工作。
2、活動簽呈、公文及通告之發送。
3、各項活動之接待人員。
4、發送邀請函及感謝狀。
5、負責各活動時來賓之邀請及招待。
6、負責系學會網站之事項更新。
7、公關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副公關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六)、美宣組
1、負責各項活動海報、邀請卡、感謝卡、人員名牌等製作。
2、活動場地布置。
3、美工用品之管理。
(七)、攝影組
1、各項活動進行時,照片及影片之紀錄。
2、剪輯各活動所需之音樂及影片。
3、拍攝及製作活動宣傳短片。
4、攝影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副攝影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八)、行政組
1、活動所需相關資料的文書整理。
2、保存各活動資料並備份,如:書面、照片、影片…等。
3、記錄所有會議的內容及過程。
4、負責活動簽到表、報名表、問卷之設計及意見統計等表格。
5、負責系學會評鑑資料的製作與管理。
6、行政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行政副會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九)、總務組
1、擬定學期各活動預算與統整結算。
2、各月份財務報表之統整。
3、負責收取系學會費、經費提款及存款。
4、負責所有財產之管理及採買。
5、負責系上工讀生之工讀金支出。
6、總務長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,由副總務長代理,至任期屆滿為止。
(十)、顧問組
1、由前會長及前任幹部任期結束後,直接擔任。
2、指導現任系會成員給予中立建議與過往經驗談。
第 十九 條:組織分工職掌分配表,請詳見附錄一
第 二十 條:本系學會所有成員之任期均為二年,於第一學期擔任實習幹部,跟隨學長姐們學習系學會運作之方式。參加幹部訓練並完成結訓者即成為系學會正式幹部。新上任之會長指派各組一名組員成為該組長其餘仍然為系學會幹部。
第 廿一 條:本系學會組織,若會長認為組別有增減之必要,可在任期間內依需求作更動,學期中如有人事異動,會長有權指派成員遞補該職位空缺。